试论长沙地区银行业与担保行业发展的关系
一、 担保公司的战国时代担保机构通过对受保企业进行咨询、服务、跟踪监督,以现金或不动产抵质押形式为中小企业担保,这既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放贷门槛,也弥补了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的缺陷,提高了中小企业获贷的机率,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信用能力,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国担保公司已达到了4000多家,自2002年长沙市首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成立以来,长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迅速,截止2007年底,经批准并纳入省、市经委管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30家左右,整个行业呈现出明显的强弱两极分化,预计湖南担保业的市场洗牌已为期不远。一方面,没有信用、没有业务、没有风险控制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的担保机构将逐步地退出担保市场,而一些大的、信用能力比较强、资本实力比较强、人员素质比较高的担保机构则加快了业务的拓展,外资开始进入本地,本地机构开始省内区域经营或跨省域经营。另一方面,担保市场开始细化和细分,专业化的担保机构将逐步地出现。同时,由于多数担保公司规模过小,银行对担保业的合作非常谨慎,通常与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需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
二、 长沙担保市场两强鼎立
中国中科智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的前身成立于1999年12月,是中国第一家民营商业担保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民营担保公司,注册资金7.5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超过18亿元人民币。亚洲开发银行、花旗银行、凯雷投资和GE商务融资集团均是其股东,总投资额超过1.3亿美元。截止2007年10月,中科智担保集团累计担保余额超过了535亿元人民币,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为8%左右,共为国内4000多家中小企业和20000多户个人客户提供了融资服务。2007年上半年集团的合并净资产超过了25亿元人民币。
中科智的子公司长沙中科智(以下简称长沙公司)作为湖南省内颇具竞争力的的专业担保公司,目前与湖南当地的主要银行工、农、中、建、交、市商行、浦发、招商、兴业、光大、农信社和农发行等绝大多数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止2007年11月底,长沙公司在各家银行的总授信超过了17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余额11亿元人民币。
站在竞争天平另一端的,则是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公司),该公司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发起,由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4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35亿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战略规划,公司在2007年底前将增资扩股到6亿元。
湖南公司目前已经与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交通银行长沙市分行、中国招商银行长沙市分行、长沙市商业银行等省内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已经正式开展业务。
这两个机构,一个背靠跨国集团,一个有政府背景,构成了长沙担保市场的主力。
三、 专业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合作互补关系
担保机构虽未明确归入金融行业的范畴,但通过经营风险来盈利的担保业,无疑与银行存在诸多联系。多年的实践表明,专业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是合作互补的关系。
首先,专业担保机构为企业增信,扩大了银行可以贷款的对象,有助于拓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企业发展分为创业、成长、成熟、衰退四个阶段,不同的阶段,其风险是不同的。在创业初期,企业的融资风险较高,这种风险只有创业者本人或关联者分担。成长时期企业的融资风险仍然存在。对成长性较好的企业,由于企业的发展态势相对明晰,担保机构愿意介入,这使原先不具备银行信贷要求的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成为了可能。担保机构的介入扩大了银行的信贷对象,分散了信贷风险。
第二,专业担保机构主要对中小企业量身定做个性化的融资方案,对特定特定业务领域具有现对优势。银行经营业务范围复杂、涉及的内容多,与专业的担保机构相比,在对中小企业及个人的小额担保方面,并不具有优势或高效率,而担保机构恰恰弥补了银行的这些不足。
第三,专业担保机构可以突破现行法律对银行的某些约束,采取更为灵活多样的融资手段。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企业,受《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较多。银行不能持有公司股票、不能直接经营或投资股票,而专业担保机构不受此限,在替被担保人偿还银行贷款之后,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约定,直接获得公司股权,甚至可以控制该公司直至改组公司管理层。在反担保措施上,专业担保机构做法更灵活,可控制力度更大,其目前基本上已采取了将法人机构信用与自然人信用相结合的方式。将企业股东等私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担保,在法人失信的情况下,直接追究自然人的连带责任。由于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增高,限制了其逃废债的冲动。
第四,专业担保机构分担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有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银行受自身资本充足率的限制,自身吸收风险的能力有限。过去,银行在担保贷款的选择上除了传统的抵押、质押贷款外,过多地采用第三方企业法人保证形式,如联保、互保等,由于企业信用缺失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担保机构的出现以及担保业的发展,对于提高银行贷款的担保质量,提高贷款第二还款来源的可靠性,防范新的信贷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实际上,银行是将自身无法承担的那部分风险转移给了专业担保机构。
最后,专业担保机构的业务有助于银行拓展中间业务收入途径。银行受信贷规模限制,加上央行不断的调息,传统的存贷利差初步缩小,中间业务收入成为未来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利用担保机构的资金办理委托贷款或发行信托产品,银行可以在规模控制的约束下获取可观可中间业务收入。
四、 综述
在国外,担保是用途广泛的金融工具,专业担保公司既可以为政府实施政策性业务服务,也可以为市场实施商业性业务服务。在美国,所有工程建设都要求承建机构进行工程担保,日本政府则设立了国家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目前全日本50%的中小企业利用该制度获取信贷担保。
在中国,与发达国家担保业的发展历史及水平相比,信用担保在我国还相对是一件新生事物,由于各地环境差别较大,市场准入门槛不统一,银行的认同度较低。但是由于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上存在的天然互补性,担保行业作为新兴的朝阳行业,必然会有巨大的发展。
在长沙,市场环境相对健全、信用体系日臻完备,因此,有必要认真思考并积极开展与具有较强实力,运作相对规范的担保机构的合作,这是当前激烈的业内竞争条件下,商业银行抢占市场先机,获取超额利润的重要途径之一。 据本人了解长沙市担保公司除了国有的还好一点,民营公司一般都不尽如人意,现在是典当、咨询、资金过桥混合经营才勉强度日,另外灰色通道也多,内部风险控制力度也不完善。 总之,这是一个前途无限,风险也很高的行业。 - -....... 打一瓶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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