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比娃娃 发表于 2009-9-1 19:33:46

交行南京分行涉嫌违规投资金融股

个人原始股莫名“蒸发”<p>  交行南京分行以职工个人名义购买原始股,股票上市后又让职工“主动”放弃股权,不愿放弃者与企业发生了纠纷。</p><p>  据了解,2006年底到2007年初,交行南京分行的部分职工们接到行里的通知,要求他们分别在一份打印成稿的“关于本人名下的南京市商业银行股权权属的声明”上签字。看到此声明,被要求签字的职工才知道,原来早在1994年,交行南京分行(工会)以他们职工个人的名义,出资认购了“白下信用社”(后更名为“南京银行”)的个人股,当时每人名下是2000股,后经分红,已增加至2600股。现在要他们签字的所谓“声明”,是要他们放弃在他们名下的股权。在交通银行职工提供的那份声明上有这样一段文字:“虽然上述股权一直在本人名下,但本人并未出资,且从未持有过股权证,也从未领取过该股的红利,故本人郑重声明如下:本人名下的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际出资人为交通银行南京分行(工会),根据谁出资谁收益的原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工会)应为上述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享有该股份的收益和处分权利,同时该股权所产生的所有问题均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被蒙在鼓里十多年的交行职工们在感觉非常诧异的同时也很气愤,他们说他们的名义被盗用了。</p><p>  几位被盗用现已离开交行的员工告诉记者说,现在回想起来,当时银行里向他们收取身份证,他们还以为是为他们办保险,没想到是盗用了他们的名义。但是,还在此行工作的人因有“后顾之忧”,大部分被盗用名义的交行职工们还是在“声明”上签了字,而一些早已调离该行的人,却拒绝在此声明上签字。他们对银行涉嫌用公款炒股提出质疑;对<span class="yqlink">
                        <br/></span>股票的权属问题提出质疑;对银行盗用他们名义的行为提出质疑。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在此事后不久,南京银行股票就上市了。 </p><p>  记者接到投诉后,即与交行南京分行和南京银行联系,但均遭拒绝采访。记者随后咨询了<span class="yqlink"> 证券</span>业及法律界人士,他们告诉记者,按照当时中国<span class="yqlink"> 人民银行</span>的规定,金融系统的分支机构是严禁购买任何金融机构的股权,也就是说,交行南京分行是绝对不能购买其他金融股的,为了规避政策,交行南京分行便以个人名义购买,资金是交行以其它名义公款出资。江苏法律界人士明确指出,用公款炒股显然是违法,更何况还是工会出资,请问工会的资金从何而来,是会费吗?再一个,未经本人同意,就盗用职工的名义购买股票,其行为也是严重违规,虽然是按照“谁出资谁收益”的原则,但作为金融部门,用这种暗中操作的手段牟利,不管是为公还是为私,其行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都是可怕的。南京一位律师说,员工名义可以盗用,那我们试想一下,银行掌握着众多储户的个人资料与信息,如果想利用这个“便利”,去达到某种目的,也是轻而易举的。那么,储户的资金放在银行还有什么安全保障,银行的信用又何在?</p><p>  几位向记者投诉的职工表示,他们将保留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 </p>

xundaozhuren 发表于 2009-9-23 12:18:50

情绪正常的路过拣米

徐倩520 发表于 2010-5-12 20:34:56

赞,顶一个。















2010流行服饰

feng2518 发表于 2011-6-15 19:45:11

听过可以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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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heyday 发表于 2011-9-30 00:22:43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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