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豆腐 发表于 2010-8-20 09:13:50

“以房养老”将成养老新模式?

  8月14日刚刚落下帷幕的2010博鳌房地产论坛上,孟晓苏提出了一个时尚创新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该话题随即成为了本届论坛盛会中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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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0年开始,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超过10%,65岁以上的则超过7%,这样的比例均已超过了国际标准,也表示中国其实已经步入了老年社会。然而实际上,我国当前的养老金融保障体系,却还难以满足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惬意生活之需求的现状。

  拥有百万元房产的古稀老人,因食不果腹、无人照料而自寻短见;身居高位、即将退休的官员面临有房无钱之尴尬,竟铤而走险、贪污受贿跨不过59岁之槛……类似种种现象真实存在我们现今的社会里,因而业内众多专家便指出,“以房养老”的倒按揭模式将成为构建和谐养老金融体系的破冰之举。

  何谓“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专业人士指出,投保人将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直到身故,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也称作“反向住房抵押贷款”(简称“倒按揭”).

  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的概念从西方国家介绍到中国之初,就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很多人认为,在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独生子女负担加重的中国社会,采用反向抵押的逆按揭方式“以房养老”,无疑是未来老年人减轻养老负担的一种很好的方式。

  “以房养老”VS“养儿防老”

  正方:“以房养老”利国利民

  长期以来我国不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使国人形成并世代沿袭着“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只有寄托在儿女的身上,否则必将孤苦面对余生。但自从1978年中国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这种养老方式也几乎失去了可能性。而对于目前已经长大成人并刚刚走上社会的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来说,养老问题可能只有依靠社会或市场来解决了。

  目前的中国已经迎来了“421家庭”时代。所谓“421家庭”,即一对独生子女结婚生子后,他们的家庭结构位,4个父母长辈、小夫妻2人和1个小孩。这种倒金字塔结构,已经让身在塔尖的年轻人不堪重负;而教育、医疗、住房这“新三座大山”更使他们气喘吁吁、举步维艰。许多人感叹:我们连自己的福祉都谋取不到,如何还有能力让父母老有所养?

  而“以房养老”的模式,首先从交易双方看,其不仅盘活了老年人的固定资产――住宅,而且为金融机构增加一种新型的获利经营手段。而从市场消费看,老年住房实现积极的使用,使老年人获得稳定收入,弥补最初买房时不得不付出的几十年经济积蓄,同时又增加了老年生活的消费能力,激活老年消费市场。

  在孟晓苏看来,这种 “以房养老”模式可以实现五大利好。第一,启动老年人的房产金库,提高其生活质量。第二,解除老年人经济顾虑,延长其寿命。据国外数据统计,获得倒按揭房款的老年人平均寿命将延长2年左右。第三,增强老年人生活自信,保持老年人最基本的尊严及尊重。第四,保护弱势群体,利于社会稳定。“以房养老”可以帮助中低收入老年人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同时,该模式还可以改变老年人消费观念,扩大消费。第五,防腐倡廉。如官场上流行的“59岁现象”,就是因为一些官员在临近退休之时,对未来生活预期不良,为了保持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做出贪污受贿之事。

  综合以上种种,由此看来这不失一种可行的养老模式。正如一些专家指出的那样,“以房养老”是真正把钱花在最关键的地方。相对于年轻的子女而言,老人更加需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人将自己的房产作为遗产留给了子女,按照庇古福利经济学的观点,这无疑是一种福利损失:最需要用钱的人没钱用,而正值壮年的子女却得到了一笔额外的收入。显然,财富分配的不合理,会降低社会总体的福利水平,更会损害老年人的福利。从这个角度说,“以房养老”的养老模式不失为一个理性的选择。

  反方:“以房养老”是个馊主意

  “以房养老”的思路对于中国而言,是一个标准的外国舶来品。一些观点的反对者认为,在取用该思路的同时必须注意自己身后的土壤条件是否适合该外来新事物的生长。他们认为,无论是“反向住房抵押贷款”,还是“售房养老模式”,“以房养老”显然不能只是从抵押或者出售房子开始———要抵押要出售,先前就必然要得到房子。这就不得不说到当下的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一个原始积累时期,暴利特征十分明显。由于权力的介入乃至主导,开发商对土地资源和开发资格的获取,对失控状态下楼市价格的合谋操作,既不符合“获得的正义”,也不符合“交易的正义”。房产商的一夜暴富,往往是建立在对普通民众劳动积累的不道德侵占基础上。此时推广“以房养老”,将会加剧房地产商对房市的掌控权,强化购房者的被剥夺感。

  住房是生存的必须,人们坚信政府不会容忍把购房的权利仅仅授予富人。但是,“以房养老”却把房子和养老捆绑在了一起,无形当中让“住房的必须”和“养老的必须”处在了对立的位置:房价如果不能涨,至少亦不能降。

  当房产一头挑起拉动消费的重任,另一头又扛上保证养老的重担,就算排除权力可能的私欲和资本的抢劫欲望,仅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简单原则,“居者有其屋”也会受到挤压和排斥,房产价格的亢奋状态必然会一直持续下去。反过来,房价的坚挺又会影响到“以房养老”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效果,从而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因此,“以房养老”只能作为一种旨在提高养老质量的民间私人规划,而不能代替提供基本养老保障的公共服务。

  “以房养老”在国外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模式起源于荷兰,而发展最成熟、最具代表性的则是美国和新加坡。在美国,这种“倒按揭”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是由美国新泽西州劳瑞山的一家银行所创立的。到今天,这种“以房养老”的“倒按揭”形式在美国日趋兴旺。一般来说,放贷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年龄越大以及住房资产越高者,可贷款数额就越高,并按月领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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