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信用卡透支拒还案:持有人判刑6个月
利用信用卡“花明天的钱”目前已经成为很多人的选择。但使用信用卡的“负翁”们,谁也不会想到,仅因为透支几千元未还,而受到刑事处罚。22岁的小王就是这样的一位“负翁”。西城法院称,据了解,信用卡透支判信用卡诈骗罪,此为北京首次。
2006年9月至10月间,小王拿着刚刚申领的民生银行(600016,股吧)信用卡多次消费透支5000余元。在规定时间内,并未还款,且经多次催收仍未偿还。银行报警后,小王被警方控制。截至案发,小王拖欠的本金、利息滞纳金等几乎翻了一倍。近日,西城法院以信用卡诈骗一审判处小王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小王说,透支后不久他就失业了。所以想等手头宽裕后再还。小王的解释既没有得到银行的谅解,也没得到法院的认可。
法院认为,小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钱款且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的罚金达2万元,相当于他透支金额的近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