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解开动产担保的死结
从最初的目的是解决企业融资难,到计划推行动产担保;从最初的协调动产担保所涉及各部门的利益,到与传统思想观念激烈争论,最后落脚在立法上,动产担保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一定程度上而言,这也是我们改革前行的一个侧影。
3月18日,曾在社会上引发重大争议的《物权法》草案历经长达13年的酝酿和广泛讨论,终于瓜熟蒂落,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凝聚了全国人民的共识,从全体人大代表按下表决键的那一刻,就表明中国已向政治文明迈进了一大步。国家、集体、私人的财产权和其他人的财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物权法》是有形财产归属关系的法律,有形财产可分为动产、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法律规则。那么,《物权法》对广大民众的经济生活和切身利益有什么影响,对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有哪些激发作用?
据悉,《物权法》草案关于“担保物权”的章节将有助于中国价值超过16万亿元的动产成为潜在的融资基础,而这些动产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和农民所持有。
世界银行的专家认为,“这部法律在融资的可获得性方面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尤其有利于几百万的中国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民,因为他们的资产主要持有的是存货和应收账款。”
而中国人民银行的专家认为,《物权法》草案“担保物权”一章的一个重要进步正是关于存货和应收帐款的规定,过去由于法律的约束,存货和应收账款不能被用作贷款担保,而《物权法》的出台使得借款人可以通过提供他们现在和未来获得的资产、原料、产成品种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来取得贷款。
《物权法》打开了中国“动产担保融资”之门,解开中小企业和农民融资难的死结,获得更宽泛和多样的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