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长春市民对典当行里的“绝当”物品产生浓厚兴趣之时,寄卖行正逐渐成为部分消费者的“淘宝地”。眼下又到了年终岁尾时节,寄卖行的生意又开始进入旺季,与往年不同,今年除了金饰品、裘皮大衣等成为寄卖行里的常客外,手机、电脑等IT产品也成为寄卖的热点。
但记者在长春采访中发现,几乎所有的寄卖行都在经营典当业务。
寄卖行越俎代庖
一些寄卖行的老板在名片上堂而皇之地印上“车辆房产、抵押寄卖”,他们公开说,寄卖行就是典当行。其实,寄卖行与典当行是有着严格的界线划分的。业内人士介绍,寄卖是在物品出售以后,顾客才能拿到钱,寄卖行才能收取费用;而典当则是将物品送交给典当行,顾客就可拿到钱。虽然二者都是筹款的方式,但寄卖行经营的是商品,而典当行经营的是钱。寄卖行一般经营小额物品,扮演的是替顾客代卖物品的角色。而典当则是顾客将财物质押或抵押给典当行以获取款项的融资行为,在一定期限内顾客或续期或赎回财物,这些财物大多是贵重物品。
这是为了逃避监管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我国对典当行的经营和管理有严格规定,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典当经营管理及鉴定评估的专业人员有严格的前置审批手续、日常检查和非常严格的年审。但寄卖行准入门槛相对较降低,只需持有公安局核发的特约许可证,然后凭特约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便可营业。资金的要求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都可以,没什么特别的局限。《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国家依法解除了对寄卖行的特殊行业监管,而典当行则有严格的入门手续、严格的日常监管和年审制度。寄卖行违规经营典当业务,实际上是为了逃避监管。